答:違反交通信號的違法行為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,不僅危害大,而且導致交通事故的幾率和導致人員死傷的幾率高,一直以來是公安交管部門管控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。據統計, 2012年上半年,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共查處因駕駛機動車闖紅燈交通違法數量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.5%。2011年,全國因闖紅燈導致的交通事故共4768起,造成1175人死亡。
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,對駕駛人違反交通信號的行為,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,同時予以記分。為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,有效警示駕駛人,公安部123號令規定,對違反交通信號的駕駛人的記分分值,由一次記3分調整為記6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