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8日
醉酒駕車的危險性雖然早就路人皆知,但邊開車邊用手機的嚴重后果似乎并沒有深入人心。警方公布的數據顯示,本地駕車人士在路上一心二用的情況有持續增加的趨勢,光是今年首9個月,因開車用手機而違規受罰的司機大增35%,平均每個月有271人,每天9人。按照交警的定義,邊開車邊使用手機,指的是司機一手開車,另一手同時拿著手機與他人通信,這包括交談、閱讀或發送簡訊,以及使用其他手機功能。
開車必須專心致志,應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,但是另一個相關的調查卻發現,高達84%的受訪者知道駕車時使用手機十分危險,但他們當中卻又接近一半明知故犯。所謂“知而不行,不是真知”,開車用手機堪比醉酒駕車,對司機以及其他的公路使用者都會造成危險,當局取締酒駕雷厲風行,看來對開車使用手機的現象,也有加強執法力度的需要。
早在2006年,美國猶他州立大學的心理學者所做的研究已經發現,在開車時使用手機講話,無論是否使用免提式通話,都會讓司機注意力分散,并且削弱他們對前行汽車剎車燈的反應能力,使用手機的司機發生車禍的概率,甚至高于受酒精影響的司機。弗吉尼亞州科技運輸研究所2009年的調查也發現,當重型貨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發送簡訊,他們發生撞車事故的危險提高了23%。
新加坡的手機人均擁有率排世界前25位,國家統計局去年的數據表明,每1000人就擁有1436部手機。今年初的一個商業調查發現,新加坡新一代智能電話的滲透率亞洲排名第三,高達72%,僅落后于沙特阿拉伯(86%)及阿聯酋(75%),在全國730萬部手機當中,530萬部屬于智能手機。可以大膽地推估,在本地公路上開車的每一個司機,身邊應該都會有一部手機。
這些發現,結合本地公路使用者喜歡邊開車邊使用手機的壞習慣,應該讓人感到非常擔憂。傳統手機雖然僅有通話及發簡訊的功能,已經足以讓司機安全駕馭汽車的能力比酒駕者更差,智能手機不但可以通話、收發簡訊,還具備上網瀏覽、看視訊、查電郵等各種各樣用于工作和娛樂的功能,因而也更容易引誘司機分心使用,增加他們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。
雖然警方對于醉酒駕車的取締與公共教育行之多年,成績并不見理想,去年的酒駕意外反而有所上升。因此,面對越來越普遍的邊駕車邊使用手機的趨勢,顯然無法忽視挑戰的嚴峻性以及應對的困難度。除非汽車制造商能開發出新科技,降低司機使用手機的風險,在強化執法與深化公眾教育之外,目前實在也找不出更好的方法。但這并不應該妨礙我們謀求解決辦法的努力。
從現行的司機記分制度可以知道,開車使用手機被當局視為嚴重的違規,首犯者12分,手機充公,并可能被控上法庭,最高罰款1000元,或坐牢最長6個月,或兩者兼施;累犯者最高罰款2000元,或坐牢最長12個月,或兩者兼施。但是對比醉酒駕車首犯者吊銷駕駛執照最少12個月、罰款最高5000元,或坐牢最長6個月,開車使用手機顯然處罰較輕。如果慎重看待關于開車使用手機的危險性等同酒駕的研究結果,加重刑罰似乎理所當然,這需要社會認真討論。
與此同時,深化公眾教育的努力也刻不容緩。除了定期的社會宣傳運動,當局也可以考慮在駕駛訓練課程加強教育,讓準備考取駕照的國人深切了解開車使用手機的危險性。推而廣之,在學校就必須開始教育學生,如何更負責任地使用公路。學生必須了解,開車不使用手機,不只是照顧他人安全的道德要求,更是保護自己利益的良好習慣。